
合肥育英學校第二屆小足球賽章程
比賽時間:2016年12月中下旬
比賽地點:合肥育英學校足球場
比賽單位:初二年級 20個班
比賽人數:每個單位上場隊員為7人,候補隊員為5人
比賽辦法和賽程安排:
賽程分為三個階段:第一個階段為淘汰賽制,20個參賽隊伍抽簽決定出場順序和分組情況,十場比賽分出勝負,淘汰10個隊伍;第二個階段同第一個階段,五場比賽決出勝負,淘汰5個隊伍;第三個階段采用單循環賽制,5個參賽隊以計分的形式(勝一場得2分,平局各得1分,負一場得0分)決定冠亞軍隊伍。(詳見附件)
在淘汰賽中規定時間內如果兩隊沒有分出勝負,進行點球大戰決出勝負。
在最后循環賽中,如果兩隊或兩隊以上積分相等,依下列順序排列名次:
1、積分相同,以凈勝球多者,名次列前
2、積分相同,凈勝球數相同,以進球數多者,名次列前
競賽規則和有關規定:
一、遵循國際足聯最新版本的《足球競賽規則》(比賽中沒有越位的判罰)
二、執行足球賽組委會根據足聯的要求,制定的其他規定
三、比賽雙方球隊必須穿著顏色明顯不同的服裝(包括上衣、短褲、球襪)并經裁判員認可;隊長佩戴袖標,守門員佩戴手套。
比賽規則的補充規定:
1、參賽隊員不允許穿皮靴鋼釘鞋,只能穿硬塑料碎釘鞋、膠釘鞋或平底運動鞋;
2、上下半場各15分鐘,中間3~5分鐘休息(由裁判員根據情況決定)
3、在每場比賽中,每隊可報名上場運動員7名,替補隊員5名(男女不限),被替換下場的運動員不可以重新被換上場,并且只有三次換人名額。
紅黃牌判罰原則:
如果隊員違反下列六種犯規中的任何一種,將被警告并出示黃牌
1、犯有非體育道德行為;
2、以惡劣語言或行動表示異議;
3、連續違反規則;
4、延誤比賽重新開始;
5、未得到裁判許可進入或重新進入比賽場地;
6、未得到裁判許可故意離開比賽場地。
一個運動員在同一階段比賽中(不含有同一場比賽)被裁判員出示黃牌連續達到兩次者,即停賽一場。
注:一次黃牌后,又罰一紅牌,該黃牌不再為累計數。
如果隊員違反下列七種犯規中任何一種,將被罰令出場并出示紅牌
1、嚴重犯規;
2、犯有暴力行為;
3、向對方或任何人吐唾沫;
4、用故意手球拒絕對方的進球或明顯的進球得分機會(不包括門將在本方罰球區內);
5、用可判為直接任意球或點球的犯規,拒絕對方向本方球門移動著的明顯進球得分機會;
6、使用無禮的,侮辱性的或辱罵性的語言;
7、在同一場比賽中得到第二次黃牌警告。
注:一個運動員被裁判員出示紅牌,即當場取消比賽權利并自然停止下一場比賽。
其他:運動員在賽前或賽后對裁判員、運動員、工作人員有侮辱謾罵等行為者,裁判員有權向其出示紅黃牌警告,組委會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分。如果出現打架現象,將取消該隊全部比賽成績,取消其比賽資格。情節嚴重者予以全校通報批評。
比賽棄權
一、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球隊屬于比賽棄權:
1、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,未按比賽規定時間參加比賽超過10分鐘者視為棄權;
2、拒絕按照組委會的安排參加補賽或改期的比賽;
3、中途退出比賽。
二、對棄權的處理:
1、一方球隊比賽棄權,另一方球隊以2:0獲勝,如果比賽實際比分超過2:0,則以當時的實際結果為準;
2、雙方球隊比賽棄權,雙方本場比賽均無成績,計0分。
錄取名次和獎勵(政教處)
組委會主席:(政教處安排)
組委會成員:
注:本比賽未盡事宜最終解釋權歸大賽組委會所有
合肥育英學校二〇一六年小足球賽組委會
二〇一六年十二月
附件一:
第一階段比賽分組安排:
比賽日 場次 |
第一場 |
第二場 |
第一天 A 組 |
A1-A2 |
A3-A4 |
第二天 B 組 |
B1-B2 |
B3-B4 |
第三天 C 組 |
C1-C2 |
C3-C4 |
第四天 D 組 |
D1-D2 |
D3-D4 |
第五天 E 組 |
E1-E2 |
E3-E4 |
第二階段比賽分組安排:
比賽日 場次 |
第一場 |
第二場 |
第一天 A 組 |
A1-A2 |
A3-A4 |
第二天 B 組 |
B1-B2 |
B3-B4 |
第三天 C 組 |
C1-C2 |
|
附件二:
第三階段單循環賽比賽安排:
第一輪 |
第二輪 |
第三輪 |
第四輪 |
第五輪 |
0--5 |
0--4 |
0--3 |
0--2 |
0--1 |
1--4 |
5--3 |
4--2 |
3--1 |
2--5 |
2--3 |
1--2 |
5--1 |
4--5 |
3--4 |
注:“0”代表輪空號,如第一輪中實則只有兩場比賽,第1場5號球隊休息。五輪中一共有10場比賽。